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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前买的房,婚后未必共有
2011-7-30

  结婚前买的房子婚后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?个人婚前财产会不会因为结婚而改变所有权的性质呢?答案是否定的。

  2009年9月,李先生在南城购买了一套商品房,首付20万元,银行按揭贷款40万元,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证。2010年10月,李先生与妻子结婚,李先生所买的房产也升值了不少。婚后,双方共同偿还银行贷款。今年3月,因夫妻感情不和,李先生向法院起诉离婚。此时,该房产的市值已达70多万元。在谈及房产的分割时,李先生的妻子主张该房屋目前的价值除去20万元首付款以及李先生婚前偿还的贷款之外,其他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要求对这部分共有财产进行分割。李先生则认为,该房产是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,结婚后仍然归自己所有,因此不同意分割。带着这个问题,李先生联系了本报记者。

  对此,记者专门咨询了东莞明冠律师事务所的蒋律师,蒋律师认为,此房产为李先生婚前个人财产,不因结婚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。李先生和妻子在婚后没有就该房屋的所有权达成新的约定,即使李先生的妻子共同还贷,也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。当婚姻关系不再存续时,其拥有的权利仅是已付购房款的原价及利息的返还,而不能对婚前按揭房升值产生的相关利益主张权利。

  适用条款 根据《婚姻法》,婚后夫妻双方的收入包括工资(除双方有约定外),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如果李先生的妻子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进行过财产约定的,那么就难要回帮助李先生返还的房贷款。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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